内蒙古自治区政协10月6日发布关于接受杨伟东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决定。
因工作变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杨伟东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委员。
此前,杨伟东已任江西省政协党组成员。

公开信息显示,杨伟东,男,汉族,1964年1月生,安徽泗县人,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经济师。
他曾长期任职江西,历任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江西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九江市委书记等职。
2018年1月,杨伟东调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厅长,2019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2年,杨伟东已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后兼任政法委书记,2024年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至近期跨省履新。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