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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代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0月13日决定,任命包钢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决定其代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0月13日决定,任命包钢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决定其代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责任编辑:过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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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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